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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一、為能強化及擴展社區資源,讓社區民眾具有救人自救之急救技能,以有效改善社區健康環境,進而營造安全無虞之「健康城市」。 二、為激勵社會大眾秉持「以服務充實人生,用關懷增進溫情」的理念,發揮「助人最樂,服務最榮」的精神,進而擁抱「鳳凰情」,展現「天使心」,踴躍投入志工行列,積極散播服務種子,共同為協助緊急救護工作及增進社會安詳而奉獻心力。 三、招募對參與緊急救護工作有興趣之民眾,以協助各救災救護分隊到醫療機構前緊急救護及CPR宣導工作,以達積極運用民力,擴大為民服務範疇之目的。 貳、報名資格: 有意願及熱忱參與緊急救護工作,並須具下列條件者: 一、年齡在20歲以上、55歲以下之民眾(男須役畢),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設籍並居住本縣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 三、高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未曾受有期徒刑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參、報名地點及聯絡電話:(報名表如附件) 一、局本部: (一)地址:苗栗市金鳳街111號。 (二)聯絡人:技佐羅志滔。 (三)電話:037-338109轉1515。 (四)傳真:037-369303。 二、本縣各救災救護分隊。 肆、資格審查作業: 書面審查: 依報名表進行書面審查作業,經審查合格後,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面試。 伍、保障及服勤規定: 一、保障: 依據「志願服務法」規定予以投保意外險及壽險。 二、服勤規定: 依據「苗栗縣義勇消防總隊鳳凰志工大隊編組管理辦法」規定,每月至少須協勤(含訓練、宣導)12小時,年度累計須達120小時以上。 陸、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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