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
本縣114年第2季火災案件中,建築物火災佔了總火災案件46.9%,獨立式住宅火災計更佔了建築物火災的56.5%。建築物火災之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居第3位,原因為爐火烹調時操作不慎起火。因此消防局呼籲民眾使用爐火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以避免火災發生:
1、請謹記人離火熄觀念:於廚房烹煮時,應隨時注意爐火使用情形,人若要離開,應確認爐火是否已關閉。
2、請勿於爐火附近放置易燃物。
3、請選擇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偵測爐火熄滅或鍋底達到一定溫度時會自動切斷瓦斯。
4、廚房請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定溫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