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分隊於5月22日12時33分接獲指揮中心通報「頭份市水源路」有小貨車與機車發生車禍,獲報後立即出動人車前往現場救援。 到達現場為機車騎士與小貨車發生車禍致顏面部撕裂傷約10公分,患者意識清楚但右腳受困於機車與小貨車間無法脫困,現場警消使用頂舉袋與油壓器材將車體撐高後將機車拉出,脫困後救護人員使用頸圈、長背板、頭部固定器及抽吸式護木固定患肢,清洗傷口、包紮止血、保暖、心理支持及生命徵象監測穩定後送往醫院。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在此呼籲,行車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保持良好精神狀態及提高自身警覺性,以避免造成憾事發生。 頭份分隊 隊員 楊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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