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05月17日07時22分接獲民眾報案,於中山高北上108公里處,有多部汽車追撞且有駕駛受困車內及一名傷者被拋出車外,急需人員前往救助。指揮中心立即派遣第三大隊頭份分隊前往搶救。 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車禍現場分兩處分別位於內側車道及路肩,各有一台車輛,但無人員受困,內側車道患者四名,一名媽媽與三名幼童均為輕傷,路間車禍患者為兩名大人皆送往醫院救治。 依據消防署89年2月24日第89002號案例教材規範,此次救護車則是停放於失事車輛後方,預留緩衝應變區域,並持續開啟紅色閃光燈、大燈及故障警示燈,以防止其他車輛意外衝撞。 此起車禍發生於國道內側車道,引起經過車輛觀看,消防局呼籲民眾,國道車禍現場非常危險,除了會有車輛撞擊碎裂物品,一不小心即會造成傷害之外,更會影響交通及搶救工作執行,故若遇各種搶救工作時切莫觀看,隨時注意與前車之距離,確保行車安全避免造成交通事故發生。 頭份分隊 隊員 鄒富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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