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執行消防法第三十條所規定之災情查報及通報工作,分隊於轄內各村設立一位義消專責當地災情查報及通報並每年辦理災情查報、通報訓練。 本次訓練由分隊長劉世賢講解災情查報工作相關內容及如何靈活運用智慧手機APP、網路及有線、無線電話等通訊方式提升災情通報效率,加上分隊長本身救災經驗分享,配以詳細之解說,相信能讓本次參訓人員留下深刻印象。 災情查報人員的責任在於災害發生或有災害發生之虞時,能迅速傳遞災情,以期確實掌握災情,採取必要之措施,相信通過每年舉辦訓練,強化災情查報、通報能力,能有效發揮救災效能,減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泰安分隊 隊員 游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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