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龍分隊於11月24日16時09分接獲指揮中心派遺,國道三號南下132公里處有汽車起火燃燒,指揮中心立即派遣後龍分隊救災車輛前往,途中即可見遠處有濃煙竄出,到達現場為1部自小客車引擎蓋起火,無人受困及受傷,救災車輛隨即出2水線攻擊,火勢迅速控制熄滅,另使用三用橇棒破壞車體,使起火點能徹底降溫以免復燃。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呼籲,行車需注意安全,若精神不佳或疲勞時請勿開車避免發生意外,若車輛起火應立即下車離開起火車輛,並立即撥打119告知,勿逕行返回車輛拿取財物,以免造成人員傷亡。
後龍分隊 隊員 林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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