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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4日本縣112年企業防災教育訓練

  • 發布單位:災害管理科

近期屏東明揚工廠大火爆炸案,因業者未重視自主風險管理及落實消防防護計畫與消防防災計畫,以致火災發生後,社會所需付出巨大成本,不僅讓一家營運健全的企業遭受到毀滅性打擊,更造成多位消防員和工廠員工的嚴重傷亡,故於112年11月4日辦理本縣112年企業防災教育訓練,邀請轄內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業者前來,課程內容包含「企業防災與防火管理制度」、「公共危險物品消防檢查與安全管理」及「消防法三權:資訊權」,本縣鄧桂菊副縣長特別前來勉勵學員,由縣府與企業共同合作,共同完成企業防災的目的,達到減少苗栗縣內潛在的災害風險和損失,更同時提高企業的營運效率、社會責任和品牌價值的雙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