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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01組織架構圖-1

本局設有局長、副局長、秘書各1人,其下設有火災預防科、災害搶救科、災害管理科、緊急救護科、火災調查科、督察科、勤務指揮科、教育訓練科、人事室、行政科、會計室、政風室、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第二救災救護大隊、第三救災救護大隊、第四救災救護大隊、第五救災救護大隊及24個分隊。

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轄下有苗栗分隊、頭屋分隊、公館分隊、銅鑼分隊、三義分隊、特種搜救分隊及第一專責救護分隊;第二救災救護大隊轄下有竹南分隊、後龍分隊、造橋分隊及第二專責救護分隊;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轄下有頭份分隊、三灣分隊、南庄分隊及第三專責救護分隊;第四救災救護大隊轄下有通霄分隊、苑裡分隊、西湖分隊及第四專責救護分隊;第五救災救護大隊轄下有大湖分隊、卓蘭分隊、獅潭分隊、泰安分隊、象鼻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