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因應農曆春節及民俗節慶活動需求,開放一般爆竹煙火施放時間表

  • 發布單位:勤務指揮科

農曆春節及前後期間各地均有民俗敬神祈福慶典活動,為因應民眾深夜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需求,依自治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公告本縣以下時段,開放可施放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一) 112年1月20日22時起至24時止(小年夜期間)。

(二) 112年1月21日22時起至24時止(除夕期間)。

(三) 112年1月29日22時起至24時止(天公聖誕期間)。

(四) 112年2月5日22時起至24時止(元宵節期間)。

(五) 112年2月7日22時起至24時止(化龍返天活動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