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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屋分隊執行轄內第二公墓雜草火警

  • 發布單位:勤務指揮科

頭屋分隊於2月20日約13時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頭屋村第二公墓有目擊多處明顯火煙,立即派遣消防車2台及5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

     到達現場發現為疑似民眾為鋤草燃燒雜草,導致雜草起火燃燒面積約為1公頃,由於公墓位置鄰近雙龍住宅區,燃燒所產生之火煙嚴重影響住戶空氣品質及安全,因此救災人員立即出1水線灌救並使用打火把將火勢熄滅。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呼籲客家掃墓時節將至,鋤草或冥紙燃燒、施放鞭炮時,若稍有不慎易引起公墓雜草延燒。請民眾前往祭祖掃墓時,記得口訣『四不二記得』,『雜草不亂燒、菸蒂不亂丟、冥紙不飛揚、爆竹不燃放、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更加注意掃墓用火安全,共同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