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頭屋分隊執行國道一號北上112.1公里處大貨車起火勤務

  • 發布單位:勤務指揮科

頭屋分隊於3月1日8時接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派遣「國道一號北上112.1公里處路肩」有大貨車發生火燒車狀況,立即出動消防車2輛,消防人員共5名前往救援。

  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係為一大貨車疑似引擎故障有明火產生之狀況,所幸駕駛使用5支滅火器將火勢壓制及人員無受困之情況,救災人員立即使用出一水線並使用熱顯像儀查看車輛溫度,發現引擎附近溫度稍高但無立即危害並持續出水給予降溫,待溫度降低及高速公路拖吊人員將車輛拖離現場後收拾裝備返隊。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頭屋分隊呼籲,行車前檢查很重要,行車時也應隨時注意車況,若發現有異狀,應立即找尋相對安全的地方停車並檢查,若有冒煙或起火狀況可打119尋求協助,以防造成生命財產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