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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5-05-04
  • 聯絡人:林日濬
  • 資料來源:火災調查科

一、目的:為輔導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營業場所(簡稱營業場所)自主檢查及液化石油氣零售業(簡稱瓦斯行)更換液化石油氣容器(簡稱瓦斯桶)作業安全,特訂定本指導綱領。

二、適用對象:營業場所及瓦斯行

三、實施內容:(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附件完整條文檔案。)

四、注意事項:

  1. 壓力調整器、橡膠軟管應符合國家標準,並附加商品檢驗合格標識。

  2. 橡膠管與壓力調整器及瓦斯爐具等接頭,應以安全夾夾緊,並檢查是否有漏氣。

  3. 每次更換瓦斯桶時,應檢查橡膠軟管是否老化、龜裂或破損。

  4. 橡膠軟管不可凹折或被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