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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定型化供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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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定型化供氣契約
源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接獲民眾反應瓦斯行押金不退還,而於97年起邀集學者專家、經濟部能源局及內政部消防署討論,後決議鋼瓶壓瓶費由內政部消防署為主管機關。消防法修正草案規定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應與客戶簽訂供氣定型化契約。簽訂液化石油氣定型化契約的好處: 1、簽約契約可全數拿回保證金。 2、容器檢驗費不需額外支付。 3、殘餘液化石油氣可按比例退費。 4、容器可有一定之安全使用期限。 5、選擇加入地方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之業者較有保障。 6、如發生消費爭議時可獲得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