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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業之登記申請文件: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申請營業之登記,應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取得或變更公司或商業登記,於備具「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之營業項目(經濟部95年1月9日經商字第09502400910號公告新增本營業項目,代碼為E603130)後,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申請(受理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消防局):
a.申請書。
b.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營業場所證明文件。
d.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
e.技術士之名冊、國民身分證及技術士證之影本;承裝業負責人具技術士身分者,亦同。
f.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文件。

2.營業之登記之申請及證書之核發流程
3.查詢合格承裝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