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體系(含人力)及運作方式
(一)組織現況
目前依據「災害防救法」第50條、「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登錄辦法」及「民防團隊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
組訓練協助救災事項實施辦法」等規定,登錄協助本縣消防局執行災害事故救援工作的災害防救團體,依其登錄類別分別為:
1. 陸域救助類:
(1)苗栗縣救難協會,人數計65人。
(2)苗栗縣山城救援協會,人數計41人。
2. 水域救援類:
(1)苗栗縣海上救生協會,人數計21人。
(2)苗栗縣水上救生救難協會,人數計20人。
3. 緊急救護類:
(1)苗栗縣三義救護協會,人數計29人。
(2)苗栗縣卓蘭救護協會,人數計32人。
(二)運作方式
本縣地理環境為群山眾多、海岸線綿長,每當發生水域、山域活動等溺水、失蹤、搜救意外事故時,除即時由權責機關派遣人力馳援
外,本局為加速救災效率,亦會通知具有水域救援、陸域救助專長災害防救團體苗栗縣救難協會、海上救生協會、水上救生救難協
會,派遣所屬人員協助救援工作。
另考量徧遠、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當發生交通、意外、急病等事件,調派具有緊急救護專業技能三義救護協會、卓蘭救護協會人員協
助執行救護工作,以爭取救援時效,減少人命傷亡。